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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房发展公告称拟为子公司预支1.4亿元土地款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5-05-19 21:11

由海景公司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并负责项目前期的建设开发,总金额约为项目建设投资的25%,预计金额不超过1.4亿元,待达到可转让条件后立即办理转让手续。

  观点网讯:5月19日,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原经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了天津湾津都湾广场2号楼(天津湾D3地块项目)。

  后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拟开发建设该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6.3938亿元,项目建设投资约为4.73354亿元。

  然而,公告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据此,该项目目前尚不具备办理转让手续的条件。

  鉴于此,为加快该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办理转让等手续,公司拟先向海景公司支付该项目的前期开发建设款项,由海景公司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并负责项目前期的建设开发,总金额约为项目建设投资的25%,预计金额不超过1.4亿元,待达到可转让条件后立即办理转让手续。

  据悉,该项目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天津湾D地块内东北侧,规划建筑面积约为51940平方米(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用地。

  另外,公司董事会认为,海景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通过其进行项目开发建设不存在经营性风险。

发稿:何缘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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