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规定物业管理费调整须过半数业主同意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5-07-05 16:38
评论
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但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观点网讯:7月4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印发《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根据规定,今后物业公司若对物业费调价必须经过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该办法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但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同时还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或服务等级需要调整的,应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成本变化,拟定调价方案并在小区显着位置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调价方案要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热门文章In-depth Articles
龙湖地产半年销售216亿 华东区域成最大粮仓
2015-07-05 23:22
30.6亿苏州摘地 海亮地产“求粮”路径变奏
2015-07-05 22:58
万达商业半年收入734亿 房地产销售占比逾八成
2015-07-05 22:50
周大福接盘新中 新世界系再拨酒店分拆上市算盘
2015-07-05 22:22
万达院线上半年收入34.8亿 票房增长逾四成
2015-07-05 19:16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
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com.cn(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