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9月17日,若海星科技无法完成重组,格力借壳海星的计划或将搁浅。
观点网讯:中国证监会日前向珠海格力发出通知,称《关于核准公司向珠海格力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的有效期是截至2009年9月17日。然而昨日晚间海星科技的公告称,公司重组事项仍无实质性进展。这意味着,截止到9月17日,若海星科技仍无法完成重组,那么格力借壳海星的计划或将搁浅。
昨日晚间海星科技的公告透露,目前海星科技关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海星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海星房地产)、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仍然未有进展。
海星科技称,已就相关房屋未能过户原因向海星房地产发出征询函,但海星房地产未作任何书面回复。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可能使公司存在承担责任的风险,导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实施,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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