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控股获津滨发展2%股份 增至25.29%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4-12-28 17:31
评论
因建设集团与泰达控股属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建设集团与泰达控股共同持有津滨发展股份合计409,083,832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5.29%。
观点网讯:12月26日,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12月25日,津滨发展接到泰达控股通知,称其因与该公司源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天津仲裁委员会裁定(【2014】津仲裁字第237号裁决书),泰达控股以非交易方式获得公司股份32,460,442股,占该公司总股份的2.00%。
公告显示,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是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滨发展”)第一大股东,持有该公司股份376,623,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9%。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是建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建设集团100%的股权,两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据此,因建设集团与泰达控股属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建设集团与泰达控股共同持有津滨发展股份合计409,083,832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5.29%。
津滨发展表示,本次变动不会导致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此外,12月25日晚间,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接到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称两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23日和24日与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远期收购承诺协议》、《远期收购承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保证合同》。
其中,《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约主体为首誉光控、泰达建设以及泰达控股。根据合作协议,首誉光控拟设立资管计划,以资管计划募集资金对项目公司(天潇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并清偿锐振公司及项目公司对津滨发展及津滨时代的债务,以及清偿项目公司对深圳华力的债务。当条件满足时,首誉光控应向监管账户汇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股价款10.12亿元。
截至协议签订之日,锐振公司在《原转股协议》项下欠付津滨发展1.86亿元,项目公司欠付津滨发展借款3.16亿元,欠付津滨时代借款1.98亿元,欠付深圳华力借款5850万元。
欧阳捷商业地产运营逻辑的转变
陶 冬A股并没有进入牛市
金地商置引入华联、国投 增发背后的资本考量
2014-12-29 00:10
孙宏斌泪别绿城 711亿回款终为“冯妇”作嫁衣裳
2014-12-28 23:50
首开熙悦尚郡低开冲刺 万科金隅合围北京销冠
2014-12-28 23:09
代建云南城投 招商地产的昆明扩张思路
2014-12-28 21:58
佳兆业动荡波及管理层 高管谭礼宁、张鸿光辞任
2014-12-28 20:28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
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com.cn(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