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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健明将成为新昌营造8.57亿股供股另一包销商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4-12-07 22:41

除委任额外包销商产生变动外,供股的条款并无改变。

  观点网讯:12月8日,新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根据此前11月27日公告所示的报销协议,原定将于2014年12月4日收到Win World Profits Limited(“WinWorld”)有关承诺,但如今并未收到。

  因此,在2014年12月5日,新昌营造已透过原包销协议的补充协议委任蔡健明女士为峰景以外的供股包销商。有关委任的目的旨在令新包销商包销承诺包括6450万股供股股份(即就Win World于2014年11月27日实益拥有的股份而获暂定配发之相同数目的供股股份)。

  而根据原包销协议,由Win World递交接纳按其于2014年11月27日实益拥有的股份,获暂定配发的64,500,000股供股股份的承诺为峰景控股有限公司的包销责任之一项先决条件。

  如今,委任新包销商后,新昌营造要求Win World交付承诺的先决条件已自包销协议(经根据补充协议重列)中剔除。

  并且,除委任额外包销商产生变动外,供股的条款并无改变。

  在此公告日期(12月8日),蔡健明在新昌营造7919.4万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于已发行股份的约2.8%。目前,蔡健民已经根据不可撤回承诺函承诺,在2014年11月27日及2014年12月5日持有或拥有权益的股份仍将登记在她名下,或该等股份于记录日期营业结束时仍将由彼实益拥有,而将予向彼暂定配发的23,758,200股供股股份将由彼承购及缴足股款。

  此前的11月27日,新昌营造曾宣布,于2014年11月27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包销商峰景控股有限公司订立包销协议以实行供股及与配售代理建银国际及东方证券(香港)就配售事项订立配售协议。

  公告显示,新昌营造建议按每股供股股份港币1.00元的认购价发行不少于8.57亿股供股股份(假设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并无进一步发行新股份)及不多于9.04亿股供股股份(假设于记录日期或之前现有认股权及非上市认股权证获悉数行使及转换为股份)。

  据此,自供股筹集的所得款项总额预期将分别介乎约港币8.574亿元至约港币9.041亿元(扣除开支前)。供股仅可提呈予合资格股东及将不可提呈予不合资格股东,且将不会暂定配发及发行及将不会接纳任何零碎供股股份。

发稿:赵思茵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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