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政:开发商扩容面积没收所得并罚款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4-10-23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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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超出的部分将没收增容所得,按照违法建设部分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同时还要按1.5倍补交地价。
观点网讯:10月23日媒体报道,厦门市规划委联合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及厦门市建设局10月21日联合出台《厦门市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竣工增容面积处理办法》,对验收超出部分将没收增容所得,并处5档罚款,超规划面积越多,罚得越重。
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包括厦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新建住宅、商业、办公等项目。《办法》规定,验收超出的部分将没收增容所得,按照违法建设部分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同时还要按1.5倍补交地价。
罚款额度则和工程造价和地价挂钩,分两块罚款:假设超出部分工程总造价为700万元,那按10%罚款就是70万元;假设地价为每平方米2万,1.5倍就是3万元,超出面积1000平方米,就是3000万元。
此外,厦门市规划委在《办法》中把处罚规则细分为5档,按照规划许可宗地计容建筑面积的多少来计算:小于3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到2万平方米、2万平方米到6万平方米、6万平方米到12万平方米、大于12万平方米。通过5个等级所对应的竣工增容比和增容面积,算出处罚金额。
比如规划许可面积3000平方米,增容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需按照地价的1.5倍标准补交地价;如增容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不仅要补1.5倍地价,还要没收增容面积违法所得,同时按照违法建设部分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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