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郑州《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对市区二套房全面限购。
此次纳入限购范围的包括郑州市六区,分别为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经开、高新区除外。
该通知规定,对在郑州市六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
而限购的对象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其中,居民家庭和已有住房套数的认定办法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不包括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有一人为本市户籍的,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在本市已经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和已进行网上签约但尚未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
同时,该通知也明确规定了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应该具有的限购政策告知和资格核验义务与责任。
该办法自2011年3月4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