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有关媒体2月17日从住建部相关人士处获悉,从2月21日开始,住建部将陆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签订《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完成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分配任务。各地方政府必须在2011年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当年所有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则主要领导将遭到从约谈到行政处分乃至降级、免职的严厉处罚。
据称,住建部是代表国务院保障性安居住房工作协调小组与各地方政府签订责任书,该协调小组由国务院各相关部委组成,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住建部。该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将从2月21日起,到2月25日之前要全部完成。住建部将联合监察部、审计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对于未能按期开工的地方政府,视情况对其行政首长负责人进行问责。
而在此之前,住建部已经将联合监察部共同拟定的“保障性住房问责实施办法”上报国务院,该办法将于近期下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