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国美电器8月5日称,经过去数月的内部调查,董事局决议对公司的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寻求赔偿。
公告称,法律起诉包括,就关于其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
国美电器称,已于8月5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诉状,针对黄光裕的上述违反行为递交传唤文件以正式起诉,并追偿由上述违反行为导致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公告还称,同日,黄光裕通过独资拥有的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要求国美电器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动议撤销国美电器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撤销陈晓的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孙一丁的执行董事职务,但保留其行政副总裁职务;提名邹晓春为执行董事;提名黄燕虹为执行董事。
根据资料,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但黄光裕对一审判决四罪均持异议,于5月27日提出上诉。
7月30日,据知情人士确认,黄光裕已更换律师团队代理二审,二审将不再开庭审理,并已确定延长一个月审限,预计最迟9月初终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