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3日,针对业内人士对杭政储出[2010]11号地块“定向拍卖”的质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3月11日以8.26亿元的价格卖出标号为杭政储出[2010]11号地块,是否属于定向拍卖还需调查。
3月11日,杭政储出[2010]11号地块由杭州市湖滨地区商贸旅游特色街居建设整治指挥部以底价竞得。该地块位于杭州上城区(湖滨单元E02、03地块)。东至吴山路,南至平海路,西至延安路,北至龙翔路,出让面积7354平方米(10亩),容积率7.8,起价82647万元,楼面起价14408元/平米。土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
由于在09年1月房地产市场疲软之时,该地块的毗连地块出让,楼面价已经达到了每平米21500元,远远高于本次的成交价格14408元/平米。不少业内人士认为3月11日的土地出让是“定向拍卖”。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要集中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赵建平处长表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各类等经营性用地,都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