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广州将成为辐射环珠三角、泛珠三角,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亚太地区最具活力“总部经济之都”。
观点网讯:日前,广州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实施意见》,明确广州10大总部经济重要功能区,计划在该地区建设或改造一批高档写字楼,按照总体规划,到2015年,广州的总部企业税收占全市企业税收总额比重达25%左右。
《意见》确立了10大总部经济重要功能区,包括珠江新城-员村地区、琶洲地区、天河北-环市东-东风路、南沙新区、科学城、知识城、白云新城、白鹅潭地区、广州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和广州南站地区等区域,突出引导总部企业按城市区域功能规划集聚发展。
《意见》要求,国土房管部门要将总部企业办公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合理设定出让条件,通过公开出让方式优先保障总部企业办公用地。2010年及之后从外市迁入广州,经认定为总部企业并进驻规定的总部集聚示范基地的,其本部租用该示范基地自用的办公用房,按市场指导价的30%一次性给予12个月的租金补贴。
《意见》还规定,2010年及之后在广州注册设立、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按认定当年缴入市、区(县级市)库税收合计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总部企业重点人才最高奖励额达到100万元,同时给予税收增量的优惠政策。
按照规划,广州市经过5-10年的努力,实现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结构明显优化,规模效应明显增强,到2020年,广州将成为辐射环珠三角、泛珠三角,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亚太地区最具活力“总部经济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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