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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将于下月正式实施

  明确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而不用一定经过“招拍挂”的方式。

  观点网讯:日前,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会同市法制办研究起草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已通过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市25个城市更新和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将于近期启动,其中城市更新项目19个,工业区升级改造6个。

  该办法中所称的城市更新,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区域的更新。城市更新的种类则包括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以及拆除重建类更新。

  该25个更新改造项目涉及总用地面积109.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7万平方米,将在近期办理完土地等相关手续后进入具体实施阶段,有望最快于明年第一季度启动。

  《更新办法》还明确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可作为更新改造实施主体,改造项目无需由“发展商”实施。此外,权利人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而不用一定经过“招拍挂”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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