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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男人一台戏(续)

  第十幕

  与韬光隐晦,躲在后台做精神领袖的司马光相比,年轻的苏轼显得更锐利,也更有活力。虽然他与王安石的地位相比完全不是一个重量级,还是勇敢的发起了一次一次冲击。

  第一次冲击波是元宵节花灯事件。王安石变法的次年。

  每年元宵节,首都都会举行大型灯会,光靠附近州县进贡的花灯,远远不够用,便要派人到苏杭一带购买。这一年他们到苏杭杭州一问灯价,比预期价格的高了许多,回来商量宋神宗。宋神宗下令,要当地政府帮助皇家的人减价收购;同时命令市民暂停购买浙灯,以平抑市价。

  宋神宗的做法是有依据的。他依据的就是王安石变法的内容之一:《均输法》。按照这部法律规定,由政府部门(发运使司)控制茶、盐、矾、酒等物的销售和运输,从而可以比较方便的操控价格。

  以前苏杭灯匠、灯商都在元宵节前赶制花灯,抬高售价,银子赚得白花花的。照说,这也是符合市场规律的举措——价格由供需水平决定。可今年就受到了《均输法》的约束,官府还强令灯市压价销售;为凑足宫灯,还不准百姓买灯。这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民怨。

  这些都在苏轼的预料之中。自从《青苗法》,《均输法》等法律先后出台后,苏轼就敏锐的看出,这些法律里可能存在与民争利的地方。

  在详细调研和深思熟虑之后,苏轼写下了《谏买浙灯状》。

  在这个帖子里,苏轼写得相当理性。一开头就狠拍宋神宗马屁,“……陛下不以疏贱间废其言,共献所闻,以辅成太平之功业”,继而又表扬皇帝孝顺,“此不过以奉二宫之欢,而极天下之养耳。”

  拍马屁不是苏轼的目的,于是他笔锋陡转,点名皇室低价买灯的危害,“……皆谓陛下以耳目不急之玩,而夺其口体必用之资。卖灯之民,例非豪民,举债出息,畜之弥年。衣食之计,望此旬日,陛下为民父母,唯可添价贵买,岂可减价贱酬?”

  苏轼明白无误的提出论点:“追还前命,凡悉如旧”。

  当然,苏轼是聪明的。他非常了解皇帝推行新法的迫切心态,以及反对新法可能面临的危险,为了将危险系数蒋降到最低,他不惜一而再、再而三的拍宋神宗马屁,颂扬“陛下聪明睿圣,追迹尧舜”,而把过错全部推给了王安石等变法新党,“群臣不以唐太宗、明皇事陛下”,最后进行一番自我表扬,“忍不为陛下尽之”。

  苏轼交出帖子后,在家忐忑不安的等候回复。

  宋神宗收到苏轼的《谏买浙灯疏》后,不仅没有生气,甚至感到一阵轻松和宽慰。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宋神宗接班后,国库空虚,财政拮据,因此才聘用王安石推行以“理财”为核心内容的变法。这两年多来,宋神宗很注意节省,巴不得一个硬币掰成两半用,连过生日都没有请客摆酒。元宵大闹花灯也不是他的初衷,而是迁就了几位公主和郡王的意见。

  第二天宋神宗就回复了:批准苏轼的帖子,停止采购浙灯。

  第十一幕

  苏轼回头看了一眼京城,说:“走吧。”

  一行人马就慢慢的沿着官道出城而去。落日在他们身后投出一道道斜长的身影,使得这一行人马看上去分外的落寞。

  仅仅在几个月前,苏轼还踌躇满志,打算在朝廷里干出一番事业来呢。

  话说上书皇帝初战告捷,苏轼大受鼓舞。他趁热打铁,接连上了《上神宗皇帝书》、《再上神宗皇帝书》两个帖子。在这两个帖子里,苏轼全方位的批评了变法,言辞也很激烈,批评皇帝和新党“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他认为道德风俗是一个国家存亡之所系,而急功近利的变法运动摧毁了原先的道德体系,势必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预料之中,苏轼的帖子引起了新党强烈的反弹。他们开始写联名信,弹劾苏轼。王安石也对苏轼非常的不满。就在这个敏感的时刻,又传出一件对苏轼相当不利的事情。

  事情起源于4年前,苏轼两兄弟送父亲灵柩回四川。那时候交通简陋,来去均以舟船代步。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旧事重提,控告苏轼两兄弟利用官船,携带货物,贩卖私盐。

  宋神宗命令王安石调查此事。照说,手握大权,也深得皇帝信任的王安石得到了一个铲除异己的机会。虽然苏轼两兄弟贩卖私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官字两个口,想要弄点对苏轼不利的证据,简直就是小儿科。就算没有证据,先把他们双规起来,随便在生活作风上找点茬子让他下岗,也不是什么难事。

  王安石没有这样做。

  在经过慎密的调查取证后,王安石还了苏轼两兄弟一个清白:查无此事。

  经历了这一事件的苏轼却再无心事留在首都了。或许是政治斗争的无情,让他产生厌恶的感觉;或许是他想学习司马光,明哲保身要紧。毕竟“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因此,苏轼自己请求外调。宋神宗跟王安石商量后,派他做了杭州太守。

  这次调动无疑是苏轼人生旅途的又一个低潮,不过,杭州民众倒是因此而得益了。

  第十二幕

  润之曾曾经说过一句话:“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惜乎王安石同志听不到这话。

  王安石变法,最让人诟病的倒不是他强力推行的新法有多恶劣——鉴于对王安石个人品质的信任,这种新法再恶也恶不到哪里去,而是他独断专行的处事风格,任人唯亲的用人原则。

  在我们现在看来,王安石也太缺乏民主包容精神了。他不能容忍任何异见者,导致众多德高望重的高级干部朝与他决裂。这当中有人曾经大力提拔他,比如文彦博、欧阳修等人,有人原来是他的朋友,如范缜、司马光等人。虽然他们都是精英中的战斗机,却因为对王安石某些做法表示质疑而被先后赶出朝廷。

  王安石肯定誓死不会同意这句话,“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在王安石看来,凡是不支持变法的人,都没有说话的权利。

  没有一项改革可以十全十美,王安石的改革顺应时代潮流,值得表扬,但其具体操作中仍然都许多纰漏,有待完善。如果王安石能够虚心吸纳司马光、苏轼等意见领袖的观点,把他们当成建言献策的智库,在实施过程时多收集民间反映,善莫大焉,也能减少大部分阻力。

  1071年,开封知府韩维打报告说,有民众为了规避保甲法,竟然“截指断腕”。宋神宗就此事问到王安石,王安石回答说:“这事多半是谣言。就算不是谣言,也没什么了不起。那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况老百姓?”

  宋神宗颇为不悦地说:“民言合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

  王安石仍是不以为然。在他看来,就连司马光等人的话自己都可以不理不睬,更何况是什么民言。

  王安石不明白,士大夫阶层可以看做是既得利益者,为什么连普通老百姓也站到反对变法之列?自己是不是该反思一下呢?

  王安石赶走司马光等一班重臣后,给朝廷里补充了一批新鲜血液。他考核干部的标准只有一条:绝对支持变法。除了这一条,什么人品啊、能力啊等标准都可以适当放宽。这样做的后果是:吸收了大量阿谀奉承之人进入领导班子。王安石最重要的支持者,比如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薛向等人,绝大部分都被列进了《宋史》奸臣榜。虽然不排除撰写《宋史》的旧党以党性代替人性,可他们这些人在当时确实做得比较过分——前面说到的“乌台诗案”,就是他们一手炮制出来的。

  这事儿可以多说两句。

  “乌台诗案”爆发后,苏轼被逮捕,与他关系密切的朋友,如司马光、范镇、张方平、王诜、苏辙、黄庭坚,甚至已经去世的欧阳修等29位大臣名士都受到牵连。当时赋闲在家的王安石听说此事后,也连夜派人进京上书劝说宋神宗:“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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