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置集团:内幕消息、委任代理主席及恢复买卖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5-06-10 09:33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8日,委任本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副主席兼行政总裁王自雄先生为代理主席。于该措施期间,王先生将协助施先生履行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之职责。施先生仍然担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8日,委任本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副主席兼行政总裁王自雄先生为代理主席。于该措施期间,王先生将协助施先生履行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之职责。施先生仍然担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发出之公告,内容关于本公司之股份(股份代号:1207)已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暂停买卖,以待发出本公告(“停牌”)。

内幕消息

该措施

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施建先生(“施先生”)之配偶司晓东女士(“司女士”),知会本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该检察院”)对施先生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措施(“该措施”)。

紧随本公司获悉实施于施先生的该措施,高层管理团队已经对本集团的所有成员进行了全面的内部检查,并确认:(i)所有的业务、子公司和资产都照常营业和运作;(ii)本集团概无因实施于施先生的该措施而被冻结或扣押的资产;及(iii)本集团的所有成员概无收到该检察院或任何其他中国监管、政府或司法机构发出有关该措施之任何文件,而且,本集团的所有成员并未被要求协助相关调查。

本公司已就实施于施先生的该措施询问该检察院,获悉调查还在初期阶段,该检察院无法透露有关该措施的任何细节。本公司并不知悉,也没有接获由任何中国监管,政府或司法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任何其他该等机构参与了其相关调查。

除上述司女士之通知外,于本公告发出之日,本公司董事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与该措施有关的资料,并没有任何资料显示该措施与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有关系。

该措施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已审阅有关贷款及担保文件,本公司确认,直至本公告日期,该等文件的条款并未因该措施及╱或停牌而被违反。本公司董事确认,至本公告发出当日为止,该措施只实施于施先生及该措施对本公司的财务或经营状况并无产生重大不利变动。

委任代理主席

本公司董事会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委任本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副主席兼行政总裁王自雄先生(“王先生”)为代理主席。于该措施期间,王先生将协助施先生履行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之职责。施先生仍然担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

恢复买卖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之发展,倘若获得任何关于该措施之进一步消息及澄清,本公司将会刊发进一步之公告。就本公司所知,除该措施外,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没有其他需要公布之内幕消息。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之股份已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暂停买卖,以待发出本公告。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本公司之股份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恢复买卖。

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小心行事,及于不确定时寻求专业意见。

承董事会命          

上置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主席兼行政总裁

王自雄           

香港,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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