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营造:执行董事之委任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5-06-04 15:57

(“本公司”)欣然宣布,邬硕晋先生(“邬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2015年6月3日起生效。

(“本公司”)欣然宣布,邬硕晋先生(“邬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2015年6月3日起生效。

HsinChongConstructionGroupLtd.(新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宣布,邬硕晋先生(“邬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2015年6月3日起生效。邬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邬先生,现年45岁,於2014年7月加入本集团担任企业融资副总监,并於2015年6月1日晋升为本集团之合并及收购董事,负责所有并购项目由审核调查、收购协议磋商、处理监管批准及财务资源,以至该等项目并购後顺利营运之工作。彼亦为本公司之执行委员会成员。

邬先生於大型企业及顾问公司累积逾20年财务申报、投资方案评估、财务审核调查、破产、诉讼支持及法务会计方面之经验。

彼获授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及比较及公众史学文学硕士,以及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邬先生亦担任建造业议会之议会成员及市区重建局之上诉委员团成员。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a)邬先生於过去三年内概无持有任何其他重要委任,亦无於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职位或董事职务;(b)彼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及(c)彼概无於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

审校:杨晓敏

请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评论内容不代表观点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