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拟发行28亿元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5-05-26 09:48

公司控股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公司控股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人: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及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最高额度以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40%为准),其中,第一期注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1年。

4.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或项目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用途。

6.发行日期:根据发行人实际运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9.担保方案:公司为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提供担保。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金额和发行期限。

(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事宜: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2.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聘请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

4.签署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5.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三)上述股东大会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6日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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