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5-05-26 09:42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照自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拟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方式,可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三)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八)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中弘股份: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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