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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细则再调整 或不与房产税挂钩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5-05-11 11:18

有分析人士指出,不动产登记不挂钩房地产税,目的是为了恢复不动产登记的基本职能,即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观点网讯:5月11日,据市场消息,不动产登记政策的制定者近期明确指出,不动产登记工作不与房地产税挂钩,而突出其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的核心功能,要加快全面推开该项工作。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已在上述思路下做出调整,而这已是其修订的第五个版本,从最初一版的193条细则调整至目前的171条细则。

  在最新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思路下,不动产信息和税收征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工作被搁置。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不动产登记不挂钩房地产税,目的是为了恢复不动产登记的基本职能,即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早前4月19日,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公布《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两部门要求各地确保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人员业务划转,工作流程再造,技术管理衔接。

  指导意见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物权法的规定,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方便企业和群众的不动产登记体系。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王广华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以来,27个省份完成省级职责机构整合,10个地区开始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颁布实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他同时也指出,不容乐观的是,截至3月底,全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即使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尚未将相应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具体从事登记的工作人员尚未整合到位。

发稿:见习编辑 付庆荣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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