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发展控股:内幕消息重组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5-05-1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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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商业性质而言,重组的主要目标为整合本集团现时透过两家不同(尽管相关)的上市集团公司(即本公司及江苏新城地产)从事的物业开发业务。重组的另一目的为令本集团的主要业务经营透过A股市场更为全面地进入中国资本市场。
兹提述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就建议重组本集团刊发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的公告以及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日刊发的海外监管公告,当中提述江苏新城地产及新城控股就建议重组刊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正考虑重组建议(「重组」),当中涉及两家主要经营附属公司,即(1)江苏新城地产(其B股(「B股」)自二零零一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本公司附属公司(股份代号:900950));及(2)新城控股(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且现时直接持有江苏新城地产的58.86%股权)。
重组
合并及收购
根据重组计划,新城控股将会发行A股(「A股」)予江苏新城地产(不包括新城控股)的全体股东(「发行」),并将会透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江苏新城地产(「合并」,且发行及合并统称为「换股吸收合并」)。于完成换股吸收合并后,新城控股将会为存续公司,且将会持有江苏新城地产的一切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权利及义务,而江苏新城地产将会终止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注销法人资格。同时,新城控股将会申请其A股(包括为换股吸收合并而发行的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准上市及买卖。由于合并的代价将会透过新城控股发行A股进行支付,发行及合并因此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安排,均互为条件及将同时进行。
目标
就商业性质而言,重组的主要目标为整合本集团现时透过两家不同(尽管相关)的上市集团公司(即本公司及江苏新城地产)从事的物业开发业务。重组的另一目的为令本集团的主要业务经营透过A股市场更为全面地进入中国资本市场。B股市场的流动资金供应有限,令本集团并无实际上取得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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