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下月将拍92亩商住地块 需建特色商业街自持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5-05-04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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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特色商业街,并全部自持,整体运营,8年内不得对外销售。
观点网讯:5月4日,安徽省合肥市土地市场网站最新消息显示,合肥市包河区拟于6月9日下午拍卖1宗地块,共计面积92.23亩,地块编号为S1504号,为商住地块,总起始价粗略估算2.767亿元。
地块资料显示,包河S1504号地块坐落于包河工业区繁华大道以南、河北路以西,东至河北路、南至油气站、西至项目用地、北至繁华大道,地块面积92.23亩,地块规划为商业居住,使用年限为商业40年、居住70年,容积率商业≤3.5、居住≤2.5,绿地率商业≥20%、居住≥40%,建筑密度商业≤45%、居住≤22%,参考地价300万/亩,竞买保证金8000万元。
地块要求,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在项目投入运营后3年内,年均税收不得少于2800万元。其中,商业项目须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竣工后1年半内投入运营;居住项目须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投入运营,每延迟1日,按出让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同时,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特色商业街,并全部自持,整体运营,8年内不得对外销售。竞得人还须在土地成交后1个月内,提供与不少于40个商家(其中不少于3个商家须在安徽省注册,并获得商务部颁发的“中华老字号”餐饮品牌)签订的入驻特色商业街协议。
此外,竞得人须按批准的控规和规划设计条件关于“该项目应结合电灌站公园统一开发建设”的要求和包河区政府提出的标准建设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位于繁华大道以南、河北路以东占地面积160亩的电灌站公园。竞得人还须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另行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资金80元/平方米(含幼儿园建设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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