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集团为南京浦口商务园引资13.18亿元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5-05-04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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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完成后,明发集团、明发集团投资及扬子国投分别持有项目公司46%、5%及49%的股权,项目公司将成为明发集团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观点网讯:5月4日,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15年4月30日(交易时段结束后),项目公司、明发集团及明发集团投资(均属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订立增资协议。
据此,扬子国投或其指定方须向项目公司出资13.18亿元,其中11.98亿元将注入项目公司增加其注册资本,余额则计入项目公司的资本公积。完成后,公司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总额将由100%降至51%。
据介绍,项目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技术研究中心和商务园的发展业务。于公告日期,明发集团及明发集团投资分别持有项目公司90.2%及9.8%的股权。增资完成后,明发集团、明发集团投资及扬子国投分别持有项目公司46%、5%及49%的股权,而项目公司将成为明发集团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资料显示,于公告日期,项目公司本身且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于该项目项下购入数块位于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作兴建及发展技术研究中心及商务园之用。该项目预计自增资协议日期起三年内竣工。于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净值约为11.53亿元,财政年度的亏损净额约为2517.97万元。
增资完成后,项目公司董事会将由五名董事组成,两名由明发集团提名、一名由明发集团投资提名以及两名由扬子国投提名。项目公司董事会主席须由明发集团提名的董事担任。增资完成后,项目公司将设有一名由扬子国投提名的监事。
明发集团称,扬子国投根据增资协议注入的资本总额将作物业开发、生产及营销的融资用途。公司相信,增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对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相当有利,因为交易可引入庞大的资金来源,以发展该项目。
资料显示,扬子国投是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国有企业。扬子国投主要于中国南京市江北新区从事重大建设项目、土地开发和资产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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