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5-04-29 10:59

为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化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

为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化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

为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化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

本期中期票据不超过7年。

3、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利率形式、具体的票据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6、资金用途

拟用于项目开发、偿还部分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7、决议有效期

股东大会通过后至发行结束之日止。

二、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决定、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利率、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资金用途等具体发行方案和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发行期限、发行利率、资金用途,以及制作、修改并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上报或披露的文件);

2、决定并聘任相应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

4、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办理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办理有关注册手续,办理债权、债务登记等)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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