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建设:董事变更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5-03-19 11:26

张元荣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张元荣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五矿建设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

  一、孙晓民先生因已届退休之龄,故辞呈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之职务,由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及

  二、张元荣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孙晓民先生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不知悉任何有关彼辞任上述职务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之事宜。

  张元荣先生,现年五十九岁,于一九八零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国际通信系,持有学士学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国际商务师。张先生于一九八五年加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五矿”),现为中国五矿副总经理,分管中国五矿办公厅、审计部、金融业务中心及地产建设业务中心。中国五矿为本公司之最终控股股东,于本公告日期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2%之权益。张先生先后于中国五矿多个部门任职,处理投资、贸易、矿产及金融等业务,于房地产发展、策略投资、金融服务及企业管理业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张先生于过去三年未有在其它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张先生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最高行政人员、主要股东及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于本公告日期,张先生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十五部所指之任何权益。彼与本公司并无订立服务合约,亦无向本公司收取酬金。张先生之服务年期由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至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七日(包括首尾两天),为期三年。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有关委任张先生之其他事宜务须本公司之股东垂注,董事亦不知悉有关此项委任而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条文予以披露的资料。

  董事会谨此对孙晓民先生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热烈欢迎张元荣先生加入董事会。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即主席及非执行董事张元荣先生、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及执行董事何剑波先生、执行董事尹亮先生及何小丽女士、非执行董事田景琦先生及刘则平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林浚先生、马绍援先生及谭惠珠女士。

承董事会命         

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何剑波           

  香港,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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