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实业:变更总经理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5-03-04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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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年龄原因,赵惠芝女士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总经理,及刘建平先生和司海群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包括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由于年龄原因,赵惠芝女士(“赵女士”)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及刘建平先生(“刘先生”)和司海群先生(“司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自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赵女士及刘先生将继续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赵女士担任总经理期间以及刘先生和司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会欣然宣布,董事会已获本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认可,决议委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曾劲先生(“曾先生”)为总经理,并同意免去其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自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曾先生之简历详情载列如下:
曾劲先生,45岁,本公司执行董事。曾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曾先生于一九九二年八月加入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本公司发展物业部副部长、北京北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北辰置地副总经理、总经理。曾先生于二零零九年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北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长沙世纪御景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北辰当代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先生在房地产开发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除上述所披露外,曾先生在过去三年期间并无于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或于本公司及本集团之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
曾先生并无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之本公司股份权益。除上述所披露外,曾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行政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曾先生之薪酬将由本公司股东(“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批准确认。
有关赵女士辞任总经理、刘先生和司先生分别辞任副总经理及委任曾先生为总经理之事宜,除上述披露者外,并无任何其他需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任何规定而予以披露的资料,且并无股东需要知悉的任何其他事项。
承董事会命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郭川
公司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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