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传媒:向恒大地产出售9.99%股份事项之完成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5-03-01 15:52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物业出售事项及新传媒9.99%股份出售事项之完成已于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进行。物业出售事项之代价及新传媒9.99%股份出售事项之代价分别约为414,700,000港元及10,300,000港元。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物业出售事项及新传媒9.99%股份出售事项之完成已于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进行。物业出售事项之代价及新传媒9.99%股份出售事项之代价分别约为414,700,000港元及10,300,000港元。

  完成购股

  兹提述该公告。恒大、要约人及本公司之董事会欣然宣布,购股完成已于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进行。因此,要约人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作出要约,以收购所有已发行股份(除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之股份外)。新百利融资将代表要约人根据收购守则作出要约。

  完成主要及关连交易以及特别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之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之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物业出售事项及新传媒9.99%股份出售事项之完成已于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进行。物业出售事项之代价及新传媒9.99%股份出售事项之代价分别约为414,700,000港元及10,300,000港元。租回事项已于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物业出售完成及购股完成时生效。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因应修订组织章程细则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之名称由“New Media Group Holdings Limited新传媒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更改为“Evergrande Health Industry Group Limited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因应修订组织章程细则须待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案及获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后始可作实。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因应修订组织章程细则之特别决议案,连同召开股东大会通告之通函将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

  建议更改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

  本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宣布,自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起,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已变更至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第一座1501–1507室。

  新传媒:向恒大地产出售9.99%股份事项之完成

审校:刘满桃

请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评论内容不代表观点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