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控股:附带特定履约契诺的贷款协议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5-01-21 10:23

根据贷款协议所授出贷款的初步金额约为120,000,000美元(分为两部分:100,000,000美元及156,000,000港元),且具备额外100,000,000美元的额外增额权,最後还款期为自首次动用款项日期起计36个月。

根据贷款协议所授出贷款的初步金额约为120,000,000美元(分为两部分:100,000,000美元及156,000,000港元),且具备额外100,000,000美元的额外增额权,最後还款期为自首次动用款项日期起计36个月。

  贷款协议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本公司(作为借款方)及本公司若干离岸附属公司(作为原担保人)与一组财务机构(作为贷款方)(“贷款方”)订立贷款协议。根据贷款协议所授出贷款的初步金额约为120,000,000美元(分为两部分:100,000,000美元及156,000,000港元),且具备额外100,000,000美元的额外增额权,最後还款期为自首次动用款项日期起计36个月,并按伦敦银行同业拆息或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4.75厘的年利率计息。

  遵照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披露

  根据贷款协议,其规定(i)控股股东将维持不少於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51%的实益股权;及(ii)林中先生、林伟先生及林峰先生任何一人须留任董事会主席,否则将会构成违约事件。於出现违约事件时及其後任何时间,贷款方可即时取消全数或任何部分彼等已各自承诺的贷款,而贷款协议项下未偿还金额连同就此累计的利息可变为即时到期及应付。

  於本公告日期,控股股东共同实益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8.13%。

  旭辉控股:附带特定履约契诺的贷款协议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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