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宏洋:获授一笔最高金额达二十二亿港元有期信贷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5-01-20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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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有权宣布取消该信贷,同时本公司必须立刻偿还授信函的欠款(包括本金及利息)。於本公告日期,控股股东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约37.98%。
贷款人有权宣布取消该信贷,同时本公司必须立刻偿还授信函的欠款(包括本金及利息)。於本公告日期,控股股东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约37.98%。
此乃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18条而作出的公告。
於2015年1月20日,本公司与星展银行(香港分行)(“贷款人”)订立一份授信函(“授信函”),据此,本公司获授一笔最高金额达二十二亿港元之有期信贷(“该信贷”)。该信贷为期一年(由首次动用该信贷起计)。根据授信函,如果(i)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拥有少於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的30%;及(ii)控股股东不再控制本公司董事局,将构成违反授信函事项。贷款人有权宣布取消该信贷,同时本公司必须立刻偿还授信函的欠款(包括本金及利息)。於本公告日期,控股股东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约37.98%。
只要引起披露责任之情况继续存在,本公司将会遵守上市规则第13.21条之持续披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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