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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丰控股东风广场五期将与港景中心物业互换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5-01-15 22:47

丽显将促使转让替代物业(即总楼面面积为1395平方米的广州港景中心)予广州轻工,而毋须根据合营协议及补充协议所拟定的分配原有物业予广州轻工。

  观点网讯:1月15日,丰德丽控股有限公司跟丽丰控股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称,根据1993年11月23日合营协议原有条款,待广州东风广场第五期竣工后,广州东风广场第五期若干住宅及办公室单位将会分配并转让予广州轻工。

  目前,丽丰控股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丽显与广州轻工订立补充协议以(其中包括)修订上述安排,据此,订约方有条件同意,丽显将促使转让替代物业(即总楼面面积为1395平方米的广州港景中心)予广州轻工,而毋须根据合营协议及补充协议所拟定的分配原有物业予广州轻工。

  据悉,上述原协议为,丽显与广州轻工订立合营协议,就于中国广州一个名为广州东风广场的物业发展项目成立一间合作合营公司广州丽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广州东风广场为分数期兴建的项目。而今,广州东风广场第一至四期已经竣工,而广州东风广场第五期现正在建中。

  根据合营协议原有条款,丽显与广州轻工协定,待广州东风广场第五期竣工后,将总楼面面积约为1,305平方米之若干住宅单位及下列住宅及办总楼面面积约为7,539平方米之若干办公室单位将分配并转让予广州轻工。

  于2014年12月31日,原有物业建筑工程竣工后的估值为2.63亿元。

  同时,替代物业为丽丰集团位于广州名为广州港景中心的发展中物业,该物业所在位置之土地使用权获批授作商业用途。其先前拟发展为一幢名为寰星酒店的酒店式服务公寓大楼,总楼面面积为12395平方米。建筑工程经已竣工,尚待完成内部装修工程。

  据悉,替代物业于截至2014年7月31日及2013年7月31日止年度处于建设阶段,故替代物业于上述两个年度计入丽丰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应占纯利(经扣除税项之前及之后)为零。

  于2014年12月31日,替代物业计入丽丰集团及丰德丽集团账目的未经审核账面值分别为2.39亿元及2.4亿元。同时,替代物业建筑工程(包括内部装修工程)竣工后的估值为2.65亿元。

  公告强调,交易将使丽丰集团巩固其对广州东风广场第五期办公室单位的所有权。广州东风广场第五期为包括住宅及办公室单位以及配套零售商铺的综合物业发展项目。

  公告指出,于交易完成后,丽丰集团将拥有广州东风广场第五期的整幢办公楼。这将为丽丰集团提供更大灵活性及带来更多战略价值,因而将提升丽丰及丰德丽各自股份的价值。

发稿:何缘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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