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布国有土地储备新办法 3月1日起施行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5-01-15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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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新规明确纳入储备的国有土地应当符合规划、来源合法、权属明确,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的,不得纳入国有土地储备。
观点网讯:1月15日,山东省日前发布了新修订后的《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该新办法最终将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上述新办法在现行的山东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基础上做了多处修订。其中,新规明确纳入储备的国有土地应当符合规划、来源合法、权属明确,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的,不得纳入国有土地储备;同时,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将储备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规划条件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新办法还扩展了土地储备的范围。除了依法收回或者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政府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的土地,还将“已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国有未利用地”、“按照区域用海规划实施填海并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手续后形成的土地”和“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纳入了“可收储范围”。
另外,针对融资审批程序不规范,贷款规模大,违规使用储备资金等问题,新规要求土地储备资金施行预决算管理,专款专用;土地储备取得的收入应当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土地储备需要融资的,应当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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