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开发: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4-12-22 09:44

经过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21日的公开征集,且对拟受让方的受让资格、受让方案等进行审查和确认后,城投集团确定了本次转让1.1亿股渝开发股份的最终受让方,并与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经过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21日的公开征集,且对拟受让方的受让资格、受让方案等进行审查和确认后,城投集团确定了本次转让1.1亿股渝开发股份的最终受让方,并与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渝开发”)就国有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拟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事项,分别于2014年10月24日、11月10日、11月29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以公开征集受让方式协议转让本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以公开征集受让方式协议转让本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具体详情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3、2014-054、2014-057)。

  2014年12月19日,本公司收到城投集团通知,经过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21日的公开征集,且对拟受让方的受让资格、受让方案等进行审查和确认后,城投集团确定了本次转让1.1亿股渝开发股份的最终受让方,并与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一、城投集团与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协议转让双方

  转让方: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金丰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转让的股份数量: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数量总额为110,000,000股,占渝开发总股本的13.04%。

  3、转让单价: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5.53元/股。

  4、付款安排: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须在协议签订后指定时间内向城投集团支付转让总价首期款,为转让总价的30%;在本次协议转让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后,受让方应向城投集团支付剩余70%的转让总价。

  5、股份登记过户条件:(1)本次转让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正式批复同意;(2)受让方已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城投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本次转让的转让价款。(3)股份登记过户机关要求的其他过户条件。

  6、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条件:《股份转让协议》由城投集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且由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即生效,城投集团与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日期为2014年12月18日。

  二、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金丰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金东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726,833,300万元

  成立时间:1998年5月25日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甲1号月坛大厦22层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00002958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受托经营管理;财务咨询;产权交易、企业收购兼并、证券业务的咨询。

  三、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本公司控股权、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城投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22,349,0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5%,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金丰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04%,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四、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风险提示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9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本次协议转让的详细情况,请见交易双方提供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0日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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