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劲基建:视作出售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之51%权益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4-12-01 17:41

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海隽翔(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隽合(本公司透过上海隽翔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中融国际订立增资协议,据此,中融国际同意向上海隽合出资人民币300,000,000元。

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海隽翔(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隽合(本公司透过上海隽翔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中融国际订立增资协议,据此,中融国际同意向上海隽合出资人民币300,000,000元。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海隽翔(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隽合(本公司透过上海隽翔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中融国际订立增资协议,据此,中融国际同意向上海隽合出资人民币300,000,000元。

  于增资方案所包含由中融国际初步出资人民币100,000,000元完成后,(i)上海隽合之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20,410,000元;及(ii)上海隽合之权益将由上海隽翔及中融国际分别持有49%及51%。向增资方案作出之进一步出资将不会导致额外摊薄集团于上海隽合之权益。

  因此,上海隽翔于上海隽合之权益将由100%减至49%,根据上市规则第14.29条会构成视作出售之情况。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计算有关增资方案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因此订立增资协议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下之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

  路劲基建:视作出售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之51%权益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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