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4-12-01 12:12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甲乙双方可以在传统电商领域探索新的合作模式,树立电商产业新标杆,打造现代化电商综合产业园,形成电商产业集群,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甲乙双方可以在传统电商领域探索新的合作模式,树立电商产业新标杆,打造现代化电商综合产业园,形成电商产业集群,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合作框架协议

  2.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3.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4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均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同决议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二)合作纲领

  1、合作宗旨:通过双方多方位的紧密合作,打造诚信、创新、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合作目标:通过本次战略合作,甲乙双方可以在传统电商领域探索新的合作模式,树立电商产业新标杆,打造现代化电商综合产业园,形成电商产业集群,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三)合作内容

  1、合作内容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开放合作的原则,共同输出品牌,以建设现代化电商智能物流为重要抓手,打造多个专业化“电商综合产业园”。乙方将作为龙头企业率先进驻,并将协助甲方对行业上下游进行整合、招商、产业园入驻,实现产业链合理布局,降低成本,提高收益。

  产业园以物流仓储为核心,并同时提供商务办公,孵化,结算,金融服务等企业服务,为电商物流及上下游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形成电子商务产业园专业化产业集群。

  2、合作方式

  双方结为紧密的产业联盟式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将上述现代化电商综合产业园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复制开发,建立智能仓储物流网络。

  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帮助乙方在乙方所选择区域进行整体区域开发运营和产业发展服务支持;(2)双方共同拓展新区域作为甲方受托开发区域,并在该区域开发运营现代化电商综合产业园。

  (四)权利义务

  1、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紧密战略合作伙伴;确定合作协调组织,负责商定合作事项,制定合作计划,协调合作事项,尽快落实落地合作事宜。

  2、双方就产业园选址、内容建设、合作运营等方面建立协商机制。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地域内优先考虑与甲方合作。

  3、根据乙方实际需求,甲方在已有受托区域内协助乙方取得一定规模面积的土地,由乙方自主投资建设现代化的智能物流基地,支撑乙方自身电商业务发展需要。具体投资方案和优惠政策双方将另行签署投资开发协议。

  4、甲方充分发挥自身在产业新城、产业园区建设及运营领域的核心优势,协调政府完成园区项目用地规划、产业规划以及土地整理和园区配套建设。

  5、乙方协助甲方对产业上下游进行整合、招商,提供必要的支持,促进上下游企业对现代化电商综合产业园的入驻,促进园区产业发展,实现产业良好合理布局,体现产业集群效应。

  6、合作区域内甲方所属的住宅项目,可给予乙方员工特殊的折扣或价格,作为乙方对员工的奖励措施。

  (五)其他约定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具体履行以双方在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另行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4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2.该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3.本协议的签署使得公司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打造专业化“电商综合产业园”,为产业新城的产业发展集聚产业配套和创新力量,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模式,赋予公司业务更大发展空间。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战略性框架协议,该协议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合作实施进度和内容尚待协议双方沟通并进一步签署具体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予以约定,具体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签订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华夏幸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8日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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