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置业:须予披露交易投资基金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4-11-20 11:58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珠海横琴首聚创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珠海横琴瑞元滙金股权投资企业以及其他投资者就成立基金而订立一项有限合伙协议。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珠海横琴首聚创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珠海横琴瑞元滙金股权投资企业以及其他投资者就成立基金而订立一项有限合伙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珠海横琴首聚创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其40%股本权益由本公司持有,作为普通合伙人)与珠海横琴瑞元滙金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其股权由本公司间接全资拥有,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以及其他投资者(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及次级有限合伙人)就成立基金而订立一项有限合伙协议。

  根据有限合伙协议,合伙人将出资的基金资本承担总额为人民币2,200,000,000元,包括珠海横琴首聚创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将作为普通合伙人向基金投资人民币22,000,000元及珠海横琴瑞元滙金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向基金投资人民币456,000,000元。

  由于有关珠海横琴瑞元滙金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基金之投资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5%但均低于25%,故该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通知及公告规定。

  背景

  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珠海横琴首聚创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其40%股本权益由本公司持有,作为普通合伙人)与珠海横琴瑞元滙金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其股权由本公司间接全资拥有,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以及其他投资者(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及次级有限合伙人)就成立基金而订立一项有限合伙协议。

  根据有限合伙协议,合伙人将出资的基金资本承担总额为人民币2,200,000,000元,包括珠海横琴首聚创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将作为普通合伙人向基金投资人民币22,000,000元及珠海横琴瑞元滙金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向基金投资人民币456,000,000元。

  订立有限合伙协议的理由及裨益

  董事会预期将能透过基金自其于项目公司的投资所作的分派获得稳定的回报及分享项目公司的利润。本公司投资基金将提高本公司内部资金的利用效率,在不增加负债的基础上扩大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并助力本公司进一步提高本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及增加其市场份额。此外,对基金的投资可提高本公司的投资回报及累积基金管理经验,以实现本公司的“轻资产”业务模式,助力本集团实现业务规模突破的战略目标。除此之外,本公司将根据与基金另行签订的管理服务协议提供管理服务,这将为本公司带来额外管理费,从而为本公司增加收入来源。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有限合伙协议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其条款及条件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是一家于二零一四年七月根据中国法律新近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目前由另一基金持有。项目公司乃为持有涉及开发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嘉陵工业园的地块之住宅及商业项目而注册成立。该项目地盘面积为218,303平方米。预期项目公司将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完成收购有关地块,有关地块的开发预期将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开始及于二零一九年年底竣工。该等物业将于竣工后发售。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有关珠海横琴瑞元滙金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基金之投资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5%但均低于25%,故有限合伙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通知及公告规定。

  有关订约方的一般资料

  本公司

  本公司是一家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在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868)。本集团为中国的大型房地产开发商,主要致力于开发及投资商用物业、奥特莱斯综合物业及中高档住宅物业、酒店经营、房地产谘询服务及投资控股。

  珠海横琴瑞元滙金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瑞元滙金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合伙公司,其股权由本公司间接全资拥有,主要从事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及合伙投资。

  珠海横琴首聚创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本公司、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珠海横琴首聚创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40%、40%及20%的股本权益。珠海横琴首聚创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谘询服务。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分别主要从事信托业务、投资及资产管理以及相关金融服务,并由中国中信集团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独立于本公司的第三方,主要从事投资及资产管理。

  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董事所深知、尽悉及确信,除上文所述者外,有限合伙协议的各对手方及彼等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的第三方,且并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首创置业:须予披露交易投资基金

审校:武瑾莹

请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评论内容不代表观点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