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置业:建议重选、调任及委任董事及监事以及董事退任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4-11-19 17:04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鉴于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任期将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届满,董事会议决建议提名、推选或重选下列候选人分别为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鉴于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任期将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届满,董事会议决建议提名、推选或重选下列候选人分别为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

        建议重选、调任及委任董事及监事以及董事退任

  I.绪言

  本通函旨在向阁下提供有关建议重选、调任及委任董事及监事的资料。

  II.建议重选、调任及委任董事及监事以及董事退任

  董事及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及可予重选。新一届的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将于股东大会上经出席大会及持有过半数投票权的股东(包括彼等的委任代表)通过决议案而选任。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员工经民主选举选任。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任期将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届满,董事会议决建议提名、推选或重选下列候选人分别为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新任董事及监事的任期将为期三年,建议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开始及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届满。

  董事

  董事会现时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刘晓光先生、唐军先生及张巨兴先生;三名非执行董事王灏先生、沈建平先生及张胜利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兆杰先生、吴育强先生及王洪先生。

  第四届董事之任期均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届满。七名董事已获提名为连任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之候选人,即(i)执行董事刘晓光先生、唐军先生及张胜利先生;(ii)非执行董事王灏先生及沈建平先生;及(iii)独立非执行董事吴育强先生及王洪先生。宋丰景先生及李旺先生已分别获提名为临时股东大会上非执行董事(宋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旺先生)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三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巨兴先生及李兆杰先生已通知董事会,彼等将分别退任执行董事(张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兆杰先生)且不会寻求连任。张先生及李兆杰先生均已确认,彼等与董事会及本公司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关于彼等退任之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注意。

  本通函附录一按上市规则第13.51(2)条规定载列每名建议选任董事的履历详情,以供股东对彼等的重选、调任或委任(视乎情况而定)作出知情决定。

  监事

  监事会现时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由股东选任的刘永政先生及范书斌先生,以及由本公司员工选任的蒋和斌先生。

  第四届全体监事之任期均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届满。刘永政先生及范书斌先生将退任,他们符合资格并愿于临时股东大会上重选为股东代表监事。蒋和斌先生已获职工代表大会选为下届监事会成员。

  本通函附录二载列按上市规则第13.51(2)条规定披露的每名建议选任监事的履历详情,以供股东对彼等的委任作出知情决定。

  III.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假座中国北京市广宁伯街2号金泽大厦17层举行,以考虑及酌情通过普通决议案以批准重选、调任及委任董事及监事,大会通告载于本通函第14至16页。

  章程规定,有意出席本公司任何股东大会之股东须于大会日期前七日(“回覆日期”)向本公司送交书面回覆。倘若本公司接获股东表明有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之书面回覆占不足附有投票权之股份总数的一半,则本公司须于回覆日期后五日内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有关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考虑之事宜及有关大会之举行日期与地点。有关股东大会可于相关公告刊登后举行。

  随函附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不论阁下是否拟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务请尽快将代表委任表格填妥,并于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交回本公司在中国(就内资股及非H外资股的持有人而言)或香港的营业地点或本公司之H股过户处(就H股的持有人而言)。

  鉴于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上述规定,无论阁下是否有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务请阁下填妥及交回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及回条。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惟于该情况下,相关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已予撤回论。

  根据上市规则第13.39(4)条,于股东大会上任何股东必须以股数投票方式表决。因此,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将以股数投票方式表决。

  IV.推荐建议

  董事会相信,建议重选、调任及委任董事及监事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建议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就将提呈的决议案投赞成票。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首创置业:建议重选、调任及委任董事及监事以及董事退任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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