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地产:非全资附属公司对投资基金的资本承担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4-11-18 10:21

最终普通合伙人、中资国信及机明订立第二份普通合伙人修订协议,据此中资国信及机明各自同意增加彼等各自对普通合伙人的资本承担,由1,050,000美元增加3,950,000美元至5,000,000美元。

最终普通合伙人、中资国信及机明订立第二份普通合伙人修订协议,据此中资国信及机明各自同意增加彼等各自对普通合伙人的资本承担,由1,050,000美元增加3,950,000美元至5,000,000美元。

  背景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成立基金。于本公告日期,机明及中资国信分别拥有普通合伙人(即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相等权益,而机明及中资国信各自对基金拥有名义金额100美元及250,000,100美元的资本承担。

  对投资基金的资本承担

  第二份普通合伙人修订协议及认购协议

  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交易时段后),最终普通合伙人、中资国信及机明订立第二份普通合伙人修订协议,据此中资国信及机明各自同意增加彼等各自对普通合伙人的资本承担,由1,050,000美元增加3,950,000美元至5,000,000美元。

  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交易时段后),普通合伙人、基金及机明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机明同意增加其对基金的资本承担250,000,000美元。

  完成条件

  由于资本承担须受盛洋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所规限,故资本承担须待(其中包括)获盛洋股东批准方可作实。

  代价基准

  第二份普通合伙人修订协议及认购协议的条款(包括资本承担的金额)由订约方(即盛洋集团及中资国信)参照基金的资本需求以及最终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公司的预计开支经公平磋商后厘定。

  据盛洋告知,其拟以盛洋自有内部资源、借款或向本公司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发行盛洋股本中的1,300,000,000股可换股优先股所筹得的所得款项(有关详情载于本公司与盛洋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六日的联合公告)支付资本承担。

  有关基金的资料

  基金是一个由盛洋集团共同控制及管理的投资平台,为投资中国房地产项目而成立。

  基金从各项投资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由普通合伙人及参与该项投资的该等有限合伙人按彼等各自对该投资的出资额分摊。普通合伙人从基金所得的附带权益分派将按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各自对普通合伙人的资本承担作出分派。

  远洋地产:非全資附屬公司對投資基金的資本承擔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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