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4-11-11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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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向中洲地产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74,520,070股A股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1.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向金融机构的借款。本次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深圳市中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地产”)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74,520,070股A股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向金融机构的借款。本次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向中洲地产非公开发行174,520,070股A股普通股,2014年11月10日,中洲地产与公司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11月11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1.46元/股。中洲地产本次认购的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中洲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中洲地产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姚日波、申成文、贾帅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就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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