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生活:自愿公告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4-11-05 09:36

根据该协议的条款,收购事项的总代价为1,092,017.33新加坡元(相等于约6,622,300.36港元)。收购事项的代价已由本集团内部资源拨付。

根据该协议的条款,收购事项的总代价为1,092,017.33新加坡元(相等于约6,622,300.36港元)。收购事项的代价已由本集团内部资源拨付。

  该协议日期

  2014年11月4日

  订约方

  (1)卖方

  (2)买方

  据董事经作出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卖方为独立第三方。

  该协议的标的事项

  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入销售股份,占Steadlink Asset于该协议日期已发行股本的68%。

  于本公告日期,Steadlink Asset主要在新加坡从事物业管理。

  代价

  根据该协议的条款,收购事项的总代价为1,092,017.33新加坡元(相等于约6,622,300.36港元)。收购事项的代价已由本集团内部资源拨付。

  董事认为总代价属公平合理且经订约方公平磋商后厘定。

  有关STEADLINK ASSET及卖方的资料

  Steadlink Asset为一家于2006年3月14日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其已发行及实缴资本为50,000新加坡元(相等于约303,214.07港元),包括50,000股缴足普通股。Steadlink Asset主要在新加坡从事物业管理。

  据董事所知及所信,卖方为独立第三方。

  进行收购事项的理由

  本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管理。本公司认为物业管理公司Steadlink Asset的收购事项将与其一般及日常业务一致。收购事项意味本集团进入国际物业管理业务的里程碑,使本集团(i)取得海外物业管理的经验;(ii)扩大其线上服务平台,以服务多元化的客户群;及(iii)为本集团的未来扩展吸引及挽留更多物业管理人才。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协议按正常商业条款经订约方公平磋商后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般事项

  由于上市规则第14.07条项下有关收购事项的各项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与卖方订立该协议并不构成本公司的须予公布交易,而本公告乃本公司自愿作出,以供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参考。

  彩生活:自愿公告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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