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关于与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4-10-27 14:12

双方将在房地产开发、金融投资、会展、服务业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双方将在房地产开发、金融投资、会展、服务业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14年10月26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商品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在房地产开发、金融投资、会展、服务业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小商品城具体情况如下: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注册资本:2,721,607,088元;法定代表人:金方平;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开发,投资管理,市场开发经营,市场配套服务,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办公设备通信设备(不含无线)、机电设备的销售,提供网上交易平台和服务,网上交易市场开发经营,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内销商品范围内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小商品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

  双方将在房地产开发、金融投资、会展、服务业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具体合作范围包括:

  1、住宅开发合作

  双方将共同投资在国内有发展潜力的城市开发成熟住宅产品。

  2、商业地产+住宅开发合作

  根据各方在住宅开发领域和商业地产开发领域独特、领先的优势,双方将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3、现代服务业合作

  双方在酒店、物流、会展、金融、物业服务等多领域将开展深入合作,努力构筑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模式。

  4、其他合作

  双方将努力利用各自优势,在其他方面开展合作,挖掘利润点,例如旅游、养生地产,养老地产,海外房地产及商业地产开发等。

  (二)合作支持

  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技能和经验方面的优势,为合作项目提供充分的支持。

  (三)实施安排

  协议签订后,双方成立合作工作组和建议沟通机制,就协议下的合作事项进行商谈。

  (四)保密约定

  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合作项目相关的非公开信息的文件或信息,不得为合作项目以外的目的使用或利用该等文件或信息。在框架协议期满和/或终止后,保密约定仍将继续有效。

  (五)协议效力与期限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书面确认终止合作或任何一方根据协议之约定行使单方解除之日为止。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通过统一资源整合优势,在房地产开发、金融投资、会展、服务业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协议系战略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尚需进一步落实。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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