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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正式取消限购与商品房售价备案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4-10-24 11:15

取消乌鲁木齐市个人住房限购政策。从10月23日起,居民购房无需再审核,同时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

  观点网讯:8月传言乌市放开限购后,10月23日,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正式宣布,取消乌鲁木齐市个人住房限购政策。从10月23日起,居民购房无需再审核,同时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

  根据乌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安排》文件要求,乌市房产管理部门下发公告,取消了已实施4年的个人住房限购政策以及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政策。乌市将不再查询家庭拥有住房情况,非乌市户籍购房者也取消提交社保、个人所得税证明等限制,这意味着乌市正式解除限购。

  据了解,2011年3月,乌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执行住房限购令。规定“本市已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时限购第3套住房,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时限购第2套住房”。

  同时,新建商品房预售须先备案价格,开发商向价格部门报送的住房销售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整,3个月后需要调整价格的,必须重新备案并公示。2013年,乌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明确,继续从严执行限购政策。

  另据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统计,今年1-9月,本市居民购买商品住房174.19万平方米,占购买群体的76.40%;非本市居民购买53.8万平方米,占购买群体的23.6%。市场主要以刚性需求为主。

  另悉,10月17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公积金中心六个相关部门也发文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行调整,今后购房无需核查住房情况,取消限购政策。

发稿:见习编辑 何缘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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