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发展:关于签署旅游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4-10-20 11:09

近日,公司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中国康辉旅行社就“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暨旅游休闲度假区综合开发项目”签署了《投资协议书》。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亿元,启动项目投资金额约为13.7亿元。

近日,公司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中国康辉旅行社就“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暨旅游休闲度假区综合开发项目”签署了《投资协议书》。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亿元,启动项目投资金额约为13.7亿元。

  前情提示:

  2014年9月12日,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及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公司与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投资中福康辉旅游综合开发项目事宜,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三方投资协议书。

  近日,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乙方”)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就“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暨旅游休闲度假区综合开发项目”签署了《投资协议书》。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亿元人民币,启动项目投资金额约为13.7亿元,开发时间为2014年至2017年。

  本次协议涉及的“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暨旅游休闲度假区综合开发项目”的启动项目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本次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福建省人民政府派出机关。

  2、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13号12层1501、1503、1505、1506、1507、1508

  法人代表:李继烈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国际航线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旅游商品的零售和本系统内批发;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

  本公司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及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甲、乙、丙三方利用各自优势进行深入合作,在保护和有效整合旅游资源的前提下,投资合作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暨旅游休闲度假区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核心,完善旅游康体休闲服务功能,建设开发自驾游康体休闲基地、美丽乡村休闲度假示范区,形成完整的特色乡村旅游产业链。配套完善的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和旅游休闲商业服务综合体,扩大旅游度假区项目内涵和空间容量,打造海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南部旅游休闲产业一条龙配套服务基地。

  (二)项目用地范围和合作方式

  1、项目用地范围:甲、乙、丙三方合作项目的地块面积约1800亩。地块具体面积、位置分布和地块编号以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确认的范围为准。

  2、合作方式:甲方将投资开发区内的土地、水面、林木风景等资源采用租赁或出让的方式,由乙、丙方合作投资开发。乙、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内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实施,并依法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部门纳税。

  项目开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由项目实施主体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并缴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规费,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报批手续。土地租赁方面,项目实施主体应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取得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20年。出让(租赁)期满后,项目实施主体如需继续延长使用时间,甲、乙、丙三方可再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项目实施主体可优先取得开发地块的使用权,但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并支付使用费。

  (三)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亿元,启动项目所需资金部分约为13.7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美丽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示范区,自驾游康体休闲基地,配套旅游综合体等商业服务设施。

  (四)投资开发期限

  项目计划于2014年11月启动,开发时间为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计划三年内完成并投入运营。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暨旅游休闲度假区综合开发项目”是公司进行战略转型的重大部署,是平潭战略的进一步深化。本项目的建成将提高公司旅游开发的能力,为公司注入新的盈利增长点,有效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为公司战略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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