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旺:出售物业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4-10-10 11:18

本公司已同意出售及买方已同意购买该物业,收购价为633,800,000港元。

本公司已同意出售及买方已同意购买该物业,收购价为633,800,000港元。

  买卖协议

  于2014年10月9日,本公司作为卖方,已与买方订立有条件买卖协议,据此,本公司已同意出售及买方已同意购买该物业,收购价为633,800,000港元。

  各订约方

  (1)卖方:本公司;及

  (2)买方: Prosperity Development Limited。

  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独立第三方。

  买方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在过去12个月,本公司与买方及其联系人士之间并无其他交易及关系,否则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须将该等交易合并计算。

  代价及付款条款

  出售事项代价为633,800,000港元,其中已经或将要以下述方式支付:

  (1)20,000,000港元,作为第一笔按金及支付部分的收购价,由买方于2014年10月9日支付予本公司;

  (2)43,380,000港元,作为进一步按金及支付部分的收购价,将于2014年10月23日或之前由买方支付予本公司;及

  (3)570,420,000港元,作为收购价的余额,将于2015年4月29日或之前完成交易时由买方支付本公司。

  该收购价乃卖方与买方参考当时的市场情况、物业的位置及其他市场可比的交易价格,按公平合理原则磋商后厘定。

  条件

  买卖协议项下该物业买卖的条件是卖方获得大多数股东在其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通过的批准或股东书面批准。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经满足该条件。

  完成交易

  出售事项将于2015年4月29日或之前或于经由买方与卖方共同商定的日期完成交易。

  其他规定

  就出售事项,买卖协议亦载有在同等性质和规模的交易中所通常和习惯附带的陈述,保证,承诺及弥偿保证条款。

  该物业信息

  该物业位于香港新界葵涌工业街第24-28号。本公司在2011年1月收购该物业作为长期投资。

  该物业受现行租赁协议约束,按目前的租赁协议,该物业的每月实际租金(不包括差饷及地租)约为165万港元。

  截至2012年及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物业之除税前纯利分别约为119,515,000港元及59,765,000港元。而截至2012年及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物业之除税后纯利分别约为117,435,000港元及57,699,000港元。

  于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中期报告披露,该物业之账面值约为5亿9千万港元。

  进行出售事项之理由及得益

  董事认为,出售事项乃本公司将其投资变现的好机会。

  董事会预期,如交易如期完成,本集团将于其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约3千9百万港元(未经审核)的额外收益,即为收购价及该物业于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中期报告披露之账面值之间的差额,再扣除任何交易成本(如有)。出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作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出售事项之条款为正常商业条款,公平合理以及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永旺:出售物业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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