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100股股份可获发33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3,077,015,931股供股股份的供股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4-09-26 10:13

公司建议以供股方式,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100股股份获发33股供股股份的基准,以1.25港元/股的认购价发行30.77亿股供股股份,藉此集资约38.463亿港元。

公司建议以供股方式,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100股股份获发33股供股股份的基准,以1.25港元/股的认购价发行30.77亿股供股股份,藉此集资约38.463亿港元。

  供股概要

  以下资料乃摘录自本供股章程,并应与本供股章程全文一并阅读。

  将予发行之供股股份数目:3,077,015,931股供股股份

  扣除费用前供股将筹集之款项:约38.463亿港元

  认购价:每股供股股份1.25港元(须于接纳时悉数缴足)

  最后接纳时限:(i)就于联交所买卖之供股股份而言,为二○一四年十月十四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及(ii)就于新交所买卖之供股股份而言,为二○一四年十月八日(星期三)下午五时正(新加坡时间)

  供股基准:于记录日期每持有100股现有股份获发33股供股股份。概不会向不合资格股东提呈发售供股股份,且不会根据供股暂定配发或发行零碎配额

  额外申请:合资格股东可通过额外申请之方式申请不合资格股东之任何未出售配额、供股股份之任何未出售零碎配额及暂定配发但未获接纳或由未缴股款供股股份承让人或买主认购之任何供股股份

  供股股份之地位:供股股份一经配发、缴足股款及发行后,将于各方面与当时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供股股份之持有人将有权收取于配发及发行有关供股股份日期或之后可能宣派、作出或派付之所有未来股息及分派。为免生疑问,缴足股款供股股份将不会赋予其持有领取二○一四年中期股息之权利

  越秀承诺认购之供股股份数目:根据不可撤回承诺,越秀已不可撤回地承诺其将会,或将会促使其附属公司或代名人(包括代表其╱彼等持有承诺股份之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视情况而定)将会按认购价悉数承购其╱彼等于股份之配额,即合共1,528,284,005股供股股份

  不合资格股东:不会向不合资格股东提呈供股股份,且不会有任何暂定配额给予不合资格股东。倘扣除开支后可取得溢价,本公司将会就不合资格股东原应获暂定配发之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作出安排,以于未缴股款供股股份开始在联交所买卖后但于在联交所买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最后日期前在可行情况下尽快在市场上以其未缴股款形式出售有关供股股份。各项出售之所得款项扣除开支及印花税后如超过100港元,将由本公司于记录日期下午五时正按有关不合资格股东所占本公司股权之比例以港元支付予彼等。个别金额为100港元或以下之款项将拨归本公司所有

  联席包销商:星展亚洲融资有限公司及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预期时间表(二○一四年)

  于新交所买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最后日期............十月一日(星期三)

  分拆于联交所买卖之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最后时限............十月六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

  接纳供股股份及缴付股款以及申请认购于新交所买卖之额外供股股份及缴付股款之最后时限............十月八日(星期三)下午五时正(新加坡时间)

  于联交所买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最后日期............十月九日(星期四)

  接纳供股股份及缴付股款以及申请认购于联交所买卖之额外供股股份及缴付股款之最后时限............十月十四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

  终止包销协议之最后时限及预期供股将成为无条件之时间............十月二十日(星期一)下午五时正

  公告供股结果............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二)

  指定经纪开始于市场提供于联交所买卖股份之零碎股份买卖对盘服务............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二)

  寄发供股股份之股票............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三)或前后

  寄发有关于联交所买卖之额外供股股份之全部及部分未获接纳申请之退款支票............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三)或前后

  缴足股款供股股份开始于联交所买卖............十月二十三日(星期四)

  缴足股款供股股份开始于新交所买卖............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寄发有关于新交所买卖之额外供股股份之全部及部分未获接纳申请之退款支票............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一)或前后

  指定经纪终止于市场提供买卖股份之零碎股份之对盘服务............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五)

  恶劣天气对接纳供股股份及支付股款以及申请额外供股股份及支付股款之最后时限之影响

  倘:

  (i)于联交所买卖的供股股份的最后接纳日期本地时间中午十二时正前在香港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且于中午十二时正后不再生效,则接纳于联交所买卖之供股股份及额外供股股份及支付股款之最后时限将不会发生。取而代之,接纳供股股份及支付股款以及申请额外供股股份及支付股款之最后时限将延至同一营业日下午五时正;或

  (ii)于联交所买卖的供股股份的最后接纳日期本地时间中午十二时正至下午四时正期间任何时间在香港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则接纳供股股份及支付股款以及申请额外供股股份及支付股款之最后时限将不会发生。取而代之,接纳供股股份及支付股款以及申请额外供股股份及支付股款之最后时限将重新安排至于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四时正期间任何时间概无悬挂任何该等警告之下一个营业日下午四时正。

  倘接纳供股股份及支付股款以及申请额外供股股份及支付股款之最后时限并非最后接纳日期,则「预期时间表」一节所述之日期可能受到影响。本公司将在可行情况下尽快就预期时间表之任何变动以公告形式知会股东。

  越秀地产: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100股股份可获发33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3,077,015,931股供股股份的供股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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