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国际:建议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4-09-24 10:25

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茂业商厦建议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融资券。该融资券预计将会分三批发行,期限分别为270天。

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茂业商厦建议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融资券。该融资券预计将会分三批发行,期限分别为270天。

  绪言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茂业商厦建议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融资券。该融资券预计将会分三批发行,期限分别为270天。茂业商厦于2014年9月23日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农业银行签订承销协议,根据该协议,茂业商厦委聘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农业银行担任此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中国银行担任簿记商。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深知、尽悉及确信,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为独立第三方及根据上市规则,上述银行并非本公司的关联人士。

  承销协议及建议发行融资券

  日期: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签订方:茂业商厦(作为融资券发行人)、中国银行(作为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作为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作为主承销商)

  融资券的本金额:本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发行地点:中国境内

  发行方式:分三批发行

  到期期限:预期为270天

  利率:考虑到(其中包括)市场状况及簿记建档结果,有待厘定

  承销协议的主要条款:(i)茂业商厦已委聘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农业银行为建议之融资券发行的主承销商,而主承销商亦同意根据承销协议条款认购融资券及╱或促成融资券的认购人。中国银行亦同意根据承销协议协助茂业商厦进行有关发行融资券的注册、销售及其他后续管理事宜。

  (ii)于承销协议生效后,茂业商厦将可酌情厘定其是否就融资券发行向协会申请以及于获得协会批准后是否发行融资券。

  完成:建议之融资券发行及承销协议完成须待(其中包括)相关政府机关及协会批准与承销协议所载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作实。

  进行融资券发行的理由及资金用途

  本集团建议发行融资券以进一步支持本集团的发展和营运。本集团拟使用所得款项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茂业国际:建议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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