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7月5日公告,该公司拟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阳光保险集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新湖控股持有的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2亿股股份(占总股本6.26%),转让价格为18.9亿元。
由于新湖中宝与新湖控股皆由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而新湖中宝拥有新湖控股48%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标的股份价值19.14亿元,新湖控股以18.9亿元将标的股份转让给新湖中宝。
而关联交易标的阳光保险集团,目前拥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专业子公司。
截止2013年末,阳光保险集团总资产1026亿元,同比增加185.8亿元,净资产108.7亿元,净利润1.11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129%。2013年合并后总保费收入371亿元,同比增长12.9%;投资收益率5.9%,高于行业0.87个百分点。
新湖中宝称,收购新湖控股持有的阳光保险集团股份,能更好地分享阳光保险集团成长收益。同时,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金融布局,并依托互联网加大金融板块整合联动力度,分享金融行业未来的高成长空间。
另外,新湖中宝7月1日公告称,截止6月30日,该公司已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全部减持完毕,累计交易金额8.13亿元。
据悉,新湖中宝于2009年投资入股大智慧,2011年1月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减持大智慧股份,是新湖中宝实现投资收益约4.4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