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媒体报道,上海市规土局副局长胡俊在11日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根据有关规定,上海闲置土地处置主要分为调查、认定、处置三个阶段。
据介绍,目前上海的工作主要处于调查认定阶段,对已认定的闲置土地则已明确处理。为此,上海有关部门已组成5个工作小组分片负责推进,市区联手共同拟订处置方案,督促检查各区县抓紧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
截至7月30日,上海今年以来已收回或已启动收回程序的闲置土地有15幅,已督促开工的有315幅。
胡俊说,目前上海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正在稳妥推进过程中,“对建设单位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正按规定积极处置;对因政府或有关部门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正在采取措施协调处理”。数据显示,2009年上海共签订经营性用地出让合同228项。截至今年6月底,根据合同约定,上述228项中未到开工时间的有63项,已开工101项,已竣工3项,合同履约率近75%。
余下已到约定时间而未开工的61项中,有17项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的约定,即“受让人若不能按期开工,可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