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土局澄清小产权房转正传言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0-01-24 17:31

  这两个小区的集体土地房地产是“遗留问题的处置情况”,而被误读为“小产权房可以转正”。

  观点网讯: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于1月22日紧急表态,澄清有关南京“小产权房”可以转正的传言。

  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发言人表示,南京对小产权房从来没有开禁,而栖霞区八卦洲街道的八卦花园、长江花园两个“小产权房”小区,是因为这两个小区的集体土地房地产是“遗留问题的处置情况”,而被误读为“小产权房可以转正”。

  而遗留问题是指2003年8月,南京市政府发布公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清理处置集体土地房地产专项行动,2003年8月以后新建的各类集体土地房地产项目,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一律不予补办建设和土地征转用等相关手续。

  该发言人再次重申,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发稿:见习编辑 周静怡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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