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土地新规:7天内首付5成 限制面积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0-01-08 11:33

  南京商品住宅用地单幅地块出让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公顷。

  观点网讯: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对土地出让管理提出了多项新规。

  《通知》称,南京将落实国家土地调控的相关政策,首先是对单幅土地出让面积的限制作出了规定。根据该《通知》,南京商品住宅用地单幅地块出让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公顷,其中溧水、高淳两县不超过10公顷。除江南八区按现有程序报批外,江宁、浦口、六合三区及高淳、溧水两县一次性出让土地(含工业用地)超过20公顷的,一律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在地块出让后,南京市政府有关部分将负责督促地块尽快开发转为实质性房源上市。而为保证开发商能尽快开工,南京市将全面全部实行净地出让,即在土地出让前处理好拆迁、环评以及文物勘探等前期准备工作。

  关于土地出让款首付问题,该《通知》表示南京市土地出让款的首付将不低于50%。并且据南京市国土局表示,这50%以上的首付款必须在土地成交后7天内交齐。同时,企业土地不得提前招商引资,开发区、企业不得在出让前预收土地出让款。

发稿:见习编辑 常亮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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