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原国土局长受贿220万获刑15年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9-12-23 02:18
评论
何学锋在任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在土地征用、土地整理开发上大肆收受贿金220余万元。
观点网讯:12月16日,南昌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何学锋受贿220万一案放弃上诉的最后期限,最终被判刑15年。
此前,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对何学锋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何学锋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据检察机关侦查,何学锋在任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在土地征用、土地整理开发上大肆收受贿金220余万元。
据了解,何学锋受贿案,基本与其案发前担任南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无关。2009年1月12日,何学锋任南昌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而此前任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在何学锋履新仅2个月后被纪委部门带走接受调查。
沈建光股市保卫战,我们输不起
胡志刚深圳房价狂飙喜哉?忧哉?
热门文章In-depth Articles
时代业绩会:下半年广州为主扩张 不喜欢大起大落的地方
2015-08-04
博鳌特稿:王灏 首创新里程
2015-08-03
招商地产要退市了? 招商局蛇口将换股吸收重新上市
2015-08-03
7月销售同比大增 万科与彩生活物业“竞赛”开跑
2015-08-03
江北多收了三五斗 正荣南京7月业绩水涨船高
2015-08-03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
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com.cn(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