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主城区商品住宅供应面积为11.95万㎡,环比增长68.31%,供应套数为1067套,环比增长50.28%。
一、一周话题
成都市房管局于11月6日出台的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的相关通知,对经济适用房出售后的管理做出若干规定。一方面,不仅对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人的资质做出了明确审查流程,而且对中介机构、物业公司做出了要求,中介机构与物业公司也在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或管理过程中具有监管的责任义务;另一方面,《通知》再次强调经济适用房上市买卖的5年大限,并且针对未取得完全产权房屋上市租赁的问题将采取的相关措施。经济适用房为我国各种福利政策不断完善进步中的一项重大举措,其所花费资金数额巨大,占用资源种类多时间长。但因其对中低收入人群保障的必要性,经济适用房制度仍需继续推进。而对经济适用房的效益最大化成为该制度推行过程中的重中之重。
解读一:新政出台相关监管成为进行时
在未取得完全产权的5年期间,为了对经适房上市流通的全面限制,相关的监管措施改变过去只在购买前审查,购买后经适房的用途去向并无具体执行措施的状况。11月6日的《通知》中对这一漏洞做出了明确规定,对购房者资格将进行反复的审查,成都市区房管部门将与街办工作人员一道,采用入户调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对经适房的居住情况进行上门登记和动态跟踪管理;如果发现有违规出租房屋的情况,不仅要求购房者限期整改,同时还要对该购房家庭的住房和收入进行倒查,看是否属于违规购买。即使是已经购买并居住满5年后,购房者在申请完善产权或转让时,还要对购房者的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解读二:监督力量来自各种渠道
过去经适房仍然存在交易的现象,监督渠道的单一,仅仅靠政府监督,无法完全控制经适房上市流通的问题。而《通知》中,利用房屋中介、物业管理公司以及街道办事处的不同特性,从流通渠道、管理渠道限制了利用经适房谋利的可能。而物业公司与街道办事处的配合,使经适房适用资格的反复审核可以有效执行,经适房的管理成为动态的。从而保证经适房只为真正有困难、有需要的人群带来福利,发挥其最大的效益。
经济适用房有不同于限价房,其属性为国家福利,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共资源,其使用权仅限居住,而不同于商品房其不具备投资属性。正因为经适房的这一属性,才既不影响房地产市场,又可以保障中低收入人群住有所居。因此,必须加强对经适房的监管,才能使经适房的这一特点充分得到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益。
1、土地公告、成交信息
1.1.土地出让公告
1.11主城区土地公告情况
本周共有十宗土地公告,公告总面积为346.9242亩。成华区有土地公告一宗,位于圣灯乡3、4组;武侯区四宗土地公告,分别位于晋阳街办吉福村、人民南路三段三号、顺江村4、5组及铁佛村2、4组;锦江区三宗公告土地分别位于东光街永兴村5组、三圣乡花果村5组以及顺江路龙舟路交汇处;金牛区两宗公告土地分别位于百寿路8号及解放路片区4号。除成华区圣灯乡、武侯区晋阳街道办以及锦江区东光街道地块为商业用地外,其余宗地均为城镇混合商住用地。(详情请见附件–主城区土地公告详情)
1.12郊县土地公告情况
–暂无土地公告
2.1.土地成交情况
1.21主城区土地成交情况
–暂无土地成交
1.22郊县土地成交情况
–暂无土地公告
2、主城区商品住宅供应
2.1.主城区商品住宅供应量小幅回升
(数据来源:成都市房管局)
据房管局数据显示,本周主城区共有6个住宅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比上周增加一个。
本周主城区商品住宅供应面积为11.95万㎡,环比增长68.31%,供应套数为1067套,环比增长50.28%。中原数据库数据显示,一个月来主城区商品住宅供应量走势在1000套上下振荡前行。本周,供应量产品户型仍然偏大,建筑类型比较丰富,中海国际社区推出多层产品、置信丽都花园丽府和锦熙玉苑推出小高层产品,高层超高层产品供应面积仅占供应总体量的32%,本周供应量以中高端物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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