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严禁开发商无证预售、捂盘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09-11-15 17:46

  江苏省建设厅规定,领了销售许可证的房源要一次性全部销售,不得分批、分次开盘。

  观点网讯:江苏省建设厅在11月12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原则上应当以项目为单位申请预售许可,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预售许可。领了销售许可证的房源要一次性全部销售,不得分批、分次开盘。

  按规定,开发企业应一次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全部房源上网销售,不得以各种借口分批、分次销售,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不得进行虚假交易、炒卖房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定、登记、选号等)的名义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等各种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通知》特别强调,监管部门要对在建并已进入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违反商品房预售管理有关规定的,特别是开发商零碎开盘、囤房涨价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通知》上指出“开发商申请预售许可时,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预售许可”,并不适用于“开发建设规模较大、实行分期开发和分期交付的项目”,该等项目申请预售许可时,可允许按照分期开发的规模申请。

发稿:见习编辑 孔艺华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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